本报讯(记者 吴爱霞) 记者从市热力集团获悉,2025/2026采暖季供热暂停、恢复用热业务已启动办理。为保障热用户顺利办理相关业务,避免因错过时间影响用热权益,现将办理时间、条件、流程等关键信息梳理如下。
停供业务9月30日前申请,六类情况不受理。
根据《包头市城镇供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热用户若需停止用热,须在当年6月1日至9月30日(含)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目前该业务已进入办理倒计时阶段。不过,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供热单位将不受理停止用热申请:新建住宅第一年交付使用的;供热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停止用热会危害共用设施安全运行或影响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的;房屋为整体建筑,非单独、密闭空间的;有供热设施的阁楼、地下室及建筑其他部位,未与整体面积一同申请停供的;欠费用户及未办理恢复用热手续私自恢复供热的。
在办理流程上,首次办理停供的用户,须携带用户信息卡、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前往房屋所属中心热力站、营业厅办理,也可通过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及蒙速办等线上渠道办理。办理时须填写《热用户停止用热申请表》,认真阅读并了解《用户须知》后签字确认。若非房主本人申请,代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主相关材料以及房主签署的委托书方可办理。而上一采暖期已办理停供,本采暖季计划继续停供的用户,仅需到房屋所属中心热力站、营业厅提交申请,或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并缴纳基本热费即可。
恢复用热10月15日前申请,每个采暖季仅受理一次。
对于需要恢复用热的热用户,须在10月15日供热前向供热单位提出恢复用热申请,且在受理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缴纳热费。在申请前,用户需仔细核实自身地址及管线信息,确保核对无误,避免因信息偏差影响办理。若热用户在采暖期中申请恢复用热,将由基层单位先核实是否具备恢复条件。具备恢复条件的,供热单位会及时受理申请;不具备恢复条件的,也会明确告知用户无法办理的具体原因。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为保障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每个采暖期内,停供用户仅能申请一次恢复用热业务,用户需合理规划申请时间。市热力集团工作人员提醒,当前两项业务办理均已进入关键阶段,建议有办理需求的热用户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避免因逾期影响业务办理,确保采暖季用热权益不受影响。如有疑问,可咨询房屋所属中心热力站或市热力集团客服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