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铁路部门全面实行电子客票,不再提供纸质车票。旅客购票后,铁路部门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旅客推送电子化行程信息,同时为有需求的旅客提供包括乘车日期、车次、发到站、车厢、座位号等信息的“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为有报销需求的旅客提供纸质报销凭证。2024年11月1日起,铁路部门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并将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作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电子发票并行使用。 记者 常静 摄 详见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