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学工) 近期,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对群众反映的房地产中介领域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发现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定金纠纷、中介服务费争议、中介服务内容争议、房屋交割费用纠纷、委托销售合同纠纷等方面。为此,该中心特发出提示,提醒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如下问题。
买方有权要求中介人员对卖房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信息的真实性、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进行核实,不要买卖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如小产权房、保障性住房等。
要核实确保卖方为房屋合法权利人。若房屋存在共有产权人或继承财产等情况,须所有共有人共同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产所有人有委托人的,受托人应当出具委托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书。
买方要注意认真查看并核对合同条款中的内容。承诺和约定应以书面形式体现在合同中,交易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的,应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原件交易双方应各持一份。
要注意在合同中应明确的具体事项。如房款支付节点、支付方式、腾房期限、户口何时迁出、学位是否占用等,并将相关事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交易过程中,买方有权要求中介及时督促卖方结清相关费用,如物业管理费、车辆管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供暖费等。
买方要注意查看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收取的各类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居间服务费、贷款服务费、代办权证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双方要注意明确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由谁承担。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房产交易税费。交易双方应与税务部门详细核实,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支付中介服务费用需谨慎。中介服务费应直接支付给房地产经纪公司,并要求经纪公司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收款凭证,不要向以个人名义开展中介业务的中介人员支付费用,以免造成资金损失。
买卖双方当事人交易时,应尽量选择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资金,保障双方交易资金安全;不选择资金监管的,向卖方支付交易资金时,一定要求卖方出具有效证明并保留转账记录,支付后要求卖方当面开具收款凭证。
合同一旦签署即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涉及民事纠纷的,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司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