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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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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能认定工伤吗?

日期: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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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拍案       上一篇    下一篇

【律师简介】 王萍,法学学士,内蒙古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包融媒客户端公益律师团成员,包头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第一线》栏目特邀嘉宾。中国法学会会员,内蒙古工程机械行业协会商事仲裁调解员,包头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 主要擅长民商事案件、劳动仲裁案件、合同纠纷、经济纠纷、侵权纠纷、劳资纠纷等各类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记者 武巧英 建筑业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该行业存在高空作业多、机械作业难度大、危险性高以及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尽管企业会为劳动者购买雇主责任保险,但由于工程存在层层分包、转包的情况,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真正得到落实。由此,劳动者该向谁主张权益、责任主体应由谁来承担等问题,成为困扰劳动者的一大难题。 【基本案情】 2020年,张某在包头市某加油站亮化改造项目施工时,被高空作业车挤压,造成胸腹部多处损伤。工友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在此期间,相关单位未派人护理,也未支付任何住院费用。出院后,张某得知此次事故属于工伤,随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投诉后了解到,单位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均通过经营者个人微信转账,单位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承包该工程的单位为摆脱自身责任,向劳动监察部门出具了一份《分包合同》,其中写明该工程由李某从单位承包,发生事故责任与单位无关。由于没有确切的劳动关系证据,劳动监察部门出具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张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因缺乏有力证据,无法证明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败诉。张某找到律师,咨询后得知事故发生一年内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于是他向包头市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 人社局受理后,认定张某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7级。 拿到鉴定结论后,张某最终获得了因工伤产生的各项经济赔偿近40万元。 【律师说法】 事故发生后,劳动者若想认定工伤,通常需要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在存在被指派用工、违法承包用工、挂靠用工等情形时,劳动者的权益该如何保护呢? 据内蒙古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萍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规定明确指出,“职工从事‘被违法转包的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如果其‘聘用者’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的,此时向该‘聘用者’违法违规转包承包业务的‘用工单位’,即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在本案中,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这种情况下,无论张某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都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为张某切实获得赔偿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