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 近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姜某乘坐亲属车辆行驶时,因被告马某变更车道发生碰撞受伤,经认定,马某负事故全责,姜某及其亲属无责任。马某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原告姜某起诉要求马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五万余元,并要求进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
案件进入交通巡回法庭后,书记员第一时间便向保险公司送达了相关起诉状和原告提交的基本证据材料,保险公司快速响应,在一周内提出具体调解方案,并与原告积极协商,确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合理区间,协商理赔。此调解方案不仅能减少鉴定费支出,又能缩短理赔周期,很快获得姜某同意。此时,诉讼费的承担需事故车辆驾驶人马某负责,但保险公司未能与马某取得联系,案件陷入僵局。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王婷立即介入,拨通了马某电话。“法官,我现在确实困难,透析的费用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电话中,马某的声音透着一丝无奈。原来,马某身患尿毒症,需定期透析治疗,不仅经济拮据无力承担赔偿款项,且因治疗原因时常无法及时接听电话,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停滞。
面对此景,王婷法官本可直接开庭,仅就诉讼费部分作出判决。但看着卷宗,想到马某的困境,她的内心泛起波澜。为稳妥化解案件,王婷法官仔细查阅诉讼费减免规定,发现马某情况并不符合减免条件。在诉讼服务中心的鼎力协助下,组织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并同步申请司法确认。
方案一经提出便得到双方认可,交通巡回法庭当场组织签署调解协议,并高效完成司法确认程序。困扰双方的交通事故纠纷,以兼顾法理与人情的方式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