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学工) 近期,市住建局全面部署并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打击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罐(俗称“液化气罐”)行为列为整治的重中之重,以“零容忍”姿态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线。
近日,东河区住建局在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疑似有人从事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活动。为查明真相、消除安全隐患,东河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追踪调查。最终在东河区西河西路站四街小区一处平房内,当场查获大量液化石油气罐,其中15公斤气罐41支,3支为重瓶且已充装液化石油气;10公斤气罐1支;50公斤气罐5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燃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并依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类别、期限和规模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当事人耿某对自己无证从事燃气经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移交东河区公安机关处理。
市住建局相关领导表示,将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彻底消除“黑气”生存空间,全面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为市民营造安全、安心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