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 “田某某,我是昆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我们现在找到了公司法人的最新居住地址,你的案件估计会有进展,近期要随时接听电话……”近日,田某某接到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电话后,心情无比激动。
内蒙古某广告服务有限公司与田某某劳务纠纷案件,经昆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应当支付田某某工资35206.9元及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42000元。但该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
无奈之下,申请人向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内蒙古某广告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依法查控,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与此同时,也无法与该公司法人杨某取得联系,案件一时陷入困局。
一年多时间过去了,面对困境,执行干警始终未放弃查找该公司法人杨某的下落。今年,依托“执行110”工作机制,24小时拘传拘留团队通过公安联控,查到了该公司法人杨某的最新住址,案件发生转机。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该公司法人杨某住所地,并于当晚8点顺利将其带回法院约谈室。
“躲避没有意义,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法院诉讼,现在都认定你和田某某之间在2023年5月12日就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了,按照生效的裁判文书,你应当支付田某某工资35206.9元及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42000元。”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说。
看着默不作声的法人杨某,执行干警继续说道:“如果你仍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肯定会影响你的正常生活……”
经过沟通,第二天,被执行人带着77206.9元现金来到法院,当场将欠款交付给申请人田某某。至此,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