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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晚报

生源地信用贷款为困难学生兜底

日期: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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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李学工 近日,九原区一位家长致电记者称:“孩子考上了大学,但我们家就靠我一个人打工生活,家庭条件比较困难,听说大学生的学费国家能给贷款,不知道去哪儿能办,您能不能帮我问问?”就此,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了相关情况。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 据介绍,可以给高校困难学生贷款的资助政策称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依据国家政策,近几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在不断提高,2025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25000元,在校期间,助学贷款产生的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主要用来缴纳学费、住宿费、解决部分生活费,若学费、住宿费总额超出限额,按限额确定贷款金额。 各旗县区何时办理? 首次贷款的新生、在校生,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及家庭(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共同借款人页及学生本人页);《贷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承诺书》一份;在校学生续贷,除不再需要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外,其他与新生需提供的材料相同。 2025年本科毕业且当年直接升入研究生或专科毕业且当年升入本科就读需先进行就学信息变更,携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信息变更通过后再进行新学段的助学贷款申请。 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核查或入户核查等方式,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将不予办理贷款。 首次贷款学生需本人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学生可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签订合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市教育局只负责政策解释或答疑解惑,但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申请办理贷款的学生,需到户籍所在地负责学生资助的相关部门具体办理。因稀土高新区并非行政区旗县,所以稀土高新区的学生可根据自己户籍所在地情况,选择到青山区或者九原区办理。 此外,因为大学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不同,各旗县区所辖区域、人口等不同,所以各旗县区受理贷款申请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学生可依据以下时间表,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各旗县区办理生源地贷款时间 东河区:8月5日-9月1日 昆区:7月21日-9月19日 青山区:8月4日-8月29日 九原区:7月28日-9月14日 石拐区:8月6日-9月6日 土右旗:7月21日-8月29日 固阳县:8月4日-8月29日 达茂旗:8月4日-9月20日 白云鄂博矿区:8月4日-9月5日 包头市及各旗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包头市教育局:0472-5117482 青山区教育局:0472-3106101 昆区教育局:0472-5225278 东河区教育局:0472-6166068 稀土高新区教育局:0472-5229860 九原区教育局:0472-7150554 石拐区教育局:0472-8728140 土右旗教育局:0472-8805421 固阳县教育局:0472-8120103 达茂旗教育局:0472-8429238 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0472-8518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