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申领条件,配合办理银行资金转移,就能领取150万元专项资金!”这样的“好事”背后,藏着电信诈骗的陷阱。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名六旬老人因轻信虚假项目,帮助转移涉诈资金,最终获刑。
2024年6月30日,年逾六旬的孙某某在“土豆”APP上接到陌生人联系称,只需提供个人银行卡并通过流动资金“提升额度”,就可帮其免费领取“专项资金”。孙某某未经核实便答应了,在帮助转移29990元非法资金后,被对方“拉黑”。同年7月5日,公安机关因孙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明确告知:其银行卡内“提升额度”的流动资金是他人被电信诈骗的涉案资金,“土豆”APP为非法聊天软件,所谓“专项资金”实为诈骗分子转移诈骗资金的幌子。
然而,事发后,孙某某未卸载非法APP,2024年9月24日,“土豆”APP中又有自称“专员”的人联系他,再次以同样的方式与孙某某沟通。孙某某仍未醒悟,按对方指示用银行卡接收并转移资金。经核实,其名下银行卡流入的52000元均为涉诈资金,已被公安机关冻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在明知银行卡中汇入资金为电信诈骗涉案资金的情况下,仍协助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愿缴纳罚金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孙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孙某某已年过六旬,其犯罪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所谓的“专项资金”,误入歧途,以身试法,为不法分子转移非法资金。法官提醒,散播“无须资金即可参与项目”等虚假信息,诱导下载涉案APP已成为犯罪分子的新型犯罪手段,其目的就是为转移非法资金。有关部门不会通过非官方渠道无缘无故给任何人发放“专项资金”。希望大家以此案为戒,不轻信陌生电话或是来历不明的邮件快递。如若收到此类电子文件,也切勿相信其中所载明的内容,更不要扫描文件上所附二维码或者拨打联系电话。如若不幸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一切与不法分子的聊天记录截图、交易记录流水、联系方式等证据,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是前往公安机关寻求帮助,最大限度地挽回个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