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些情况
“房屋养老金”归谁?
日期:07-22
本报讯(记者 李学工) 随着住宅使用年限增加,被誉为“房屋养老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越来越受重视。它归业主共有,专门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与改造。那么,当房屋所有权转让、拆迁或业主退房时,这笔钱该如何处置?就此,记者向管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包头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进行了了解。
据悉,房屋所有权转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财产,因而在房屋拆迁时,未使用的余额也应返还业主;如果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宅并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办理了退房手续,可申请退还维修资金。申请时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办理完成证明(退网签窗口取)、企业退房说明(开发企业加盖公章)、维修资金交存票据、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主银行卡复印件(需标注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