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 近日,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刘舰和张浩驾驶着警车前往一处亟待处理的执行案件现场。二人由西向东行驶在兵工路上时,突然发现路边公园的灌木丛中冒出浓烟,并伴有明火。
驾驶车辆的刘舰迅速转动方向盘,将车径直驶向起火点。车尚未停稳,副驾驶上的张浩已抓起车上的灭火器冲向着火点,刘舰也拿起一个灭火器紧跟其后。
二人迅速拔掉灭火器保险销,对准火焰根部喷射,但灌木丛茂密易燃,一处火点刚被压制,旁边又有新的火星蹿起,眼见手中的灭火器已经见底,刘舰又折返车里,拿起另一具灭火器加入“战斗”。
在粉尘和浓烟的刺激下,二人咳嗽不止,脸庞也被熏黑了,但他们手中的灭火器未曾停歇片刻。火势终于渐渐减弱,直至最后一缕火苗被彻底扑灭。围观的群众向他们表达敬意,两人只是在确认无复燃风险后离开现场,去完成当天的执行任务。
一机北润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经过多方辗转,找到昆区人民法院,联系上了未留下姓名的两位干警。3月20日,一机北润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来到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二人送上锦旗及感谢信,对他们奋力救火的行为表达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