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学工) 近日,有公积金贷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一些问题。就此,该中心就大家可能遇到的共性问题予以解答。
问: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房屋装修吗?
答: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可以办理提取业务;装修提取不符合我市提取业务范围。贷款可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一年内提取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能大于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此外,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后,可申请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并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对冲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单次办理提前还本业务的账户对冲金额需≥1万元。
问:一方贷款,夫妻对冲,之前是扣双方的公积金。贷款人提额后单方账户就够还贷了,另一方账户不再扣款。请问还清贷款后一年内是否可以提取双方余额,还是只能提取贷款人的余额?
答:还清贷款后,一年内可以提取贷款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但符合条件的提取申请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