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 近年来,包头市财政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资金保障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包头市财政局遵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相关批示精神,积极有效、科学精准地落实应急领域经费投入。同时,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做好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争取工作,2024年共拨付各类资金1.1亿元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有力支持了包头市国家、自治区“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落地见效,为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赋能,保障全市应急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包头市财政局联合安委办及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同时,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强化绩效预算管理,确保将每笔资金都用到安全生产的“刀刃上”,全力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2024年,包头市财政积极配合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应急救援领域市本级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进一步系统完善了防灾减灾救灾法规体系,从制度层面提升了包头市应急处置能力。
包头市财政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助力营造稳定安全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