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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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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9家残疾人托养机构获自治区评级

日期: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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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近日,包头市达茂旗残疾人托养中心、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惠德残疾人托养中心、包头市明德老年公寓等9家残疾人托养机构被自治区评为3A级、2A级、1A级。 为支持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发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进解决残疾人最基本的、最迫切的托养服务需求,织密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网,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包头市残联按照自治区残联组织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评定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机构参评,评定级别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 经机构自评和申报,旗县区、市残联逐级审核,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自治区残联组织评审、公示以及会议审议,我市共有9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通过等级评定评审。自治区、包头市残联已按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级和实际入住人数(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时认定的符合补贴条件的实有托养残疾人数为准)发放2024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补贴标准为:1A级托养服务机构每人(床位)每月100元,2A级托养服务机构每人(床位)每月150元,3A级托养服务机构每人(床位)每月200元,4A级托养服务机构每人(床位)每月250元,5A级托养服务机构每人(床位)每月300元。后续包头市残联将会对享受补贴的机构开展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