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手机任重道远
日期:01-17
版面:
第[db:版面标题1]版:第12版:天下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期,多地出台中小学校园手机管理“禁令”:在郑州,中小学校严格限制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学校,除教学必需外禁止带入课堂;在广州,学校可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带入课堂……
“禁令”之下,未成年人是否能真正放下手机等智能产品?
禁令之下
“藏手机神器”热销
“经学生申请、家长签字后,学校允许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但不能带进教室等教育教学场所。如果发现学生在教学区使用,或者晚上熄灯后仍在玩手机,会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管理,并告知家长相关情况。”安徽省宿州市某中学一名张姓老师近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据其介绍,该校的住校生较多,不少学生都有使用手机支付、打车、联系家长等需求,对他们来说带手机进校园是必需,但学校会对其进行必要的规范。
记者注意到,多地出台的手机“禁令”并未“一刀切”。比如,《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规定,“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学校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公用电话供中小学生应急联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然而,现实中却有一些商家抓住中小学生对手机有需求这一“商机”,在线上或线下销售“藏手机神器”,试图帮助学生逃避监管。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发现,有不少商家销售“藏手机神器”,有些商品销量过万件。相关评论里,有不少自称是在校中小学生的人评价“特别好用,绝对不会被发现”。
线下,也有人给在校中小学生有偿提供手机等智能产品。近期,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校园周边店铺违规租售、寄存手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蔡海龙指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处理下架类似商品和服务提供了相关依据。网络平台及相关经营者面向学生宣传、销售“藏手机神器”或提供偷带手机服务,意在帮助学生逃避监管,或妨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显然违反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原则和要求。
精准治理
还需多方发力
“现实中,一些网络经营者和个人明知有‘禁令’,仍然通过发布具有诱惑性的广告或向未成年学生销售具有隐藏偷带手机功能的物品来获利,这种行为明显不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电商平台有权对商家的不当营销行为进行必要的管束和处理,及时下架相关商品和服务。”蔡海龙说。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倪娜看来,对于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制定校规校纪,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帮助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校内人员,学校也应高度重视,进行相应处罚。
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均对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作出了管理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管理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因此,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各方的管理责任迫在眉睫。
“享受手机和网络发展所带来的便利,是信息化、智能化社会中未成年人实现其教育权和发展权所必要的条件保障,是未成年人作为社会成员应有的基本权利,不宜采取一律禁止的态度。”蔡海龙说,面对手机等智能产品管理难题,成人社会应有更多耐心和细心,进行更加精准的治理,营造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
在蔡海龙看来,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手机等智能产品的关键在于家长。家长应当采取民主的方式,和孩子一起商量制定手机使用的规则,培养孩子的网络素养和自治自律能力。
倪娜认为,需要从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入手,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律能力,同时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并促进全面发展。(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