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学工) 近日,土右旗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网购引起的纠纷,在该院诉讼调解中心调解员参与调解下,纠纷最终得以顺利化解。
原告付某在上网时,屏幕上弹出一条广告链接,链接中宣传的物品正是付某近段时间一直心仪的物品,但因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付某虽然心动,但也无力“行动”。但该广告在链接中宣称,通过此链接跳转平台下单的“新用户”,可享受折扣优惠。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付某通过该链接跳转至了一购物平台并成功下单。交易记录显示,货款通过支付宝付款的方式汇入了被告乔某的个人账户中。
付款成功后,付某左等右等却迟迟不见货运信息,几天之后,付某想通过平台催商家发货,但平台却已无法打开。无奈之下,付某通过调取交易记录的方式,几经周折联系到了收款方乔某,但乔某却声称其早已不在该平台经营网店,且从未打折销售过付某看中的商品,因而不认可与付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付某无奈之下,只好到土右旗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接待付某的诉讼调解中心法官了解事情原委后,特邀调解员杨广峰参与调解。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乔某向付某全额退还货款,其与销售平台之间的纠纷另行解决,本案得以顺利化解。审理案件的法官表示,近年来,物品线上交易甚为流行,网络购物既方便又实惠,但也易产生纠纷。因此,买卖双方要注意付款、发货等不要脱离交易平台,并通过平台提供的实时聊天工具进行沟通,这样不仅可以全程留痕,随时固定证据,出现纠纷时,还可以向平台寻求帮助。网上店铺的经营者,也应该守法经营,共筑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