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硕)“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纠纷已调解成功,如无异议请在调解笔录上签字”。为切实提高仲裁工作质效,近日,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针对当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线下参加调解的案件,将仲裁庭搬到“线上”,通过组建微信群、开启视频、发送电子笔录,推进“线上调解”,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
记者了解到,此案中申请人吴某向仲裁院递交申请书,索要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及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虽然申请人是受用人单位派遣到青山区工作的,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不在青山区,但承办仲裁员在看到申请人申请书后发现案件案情明了,双方争议不大,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很大,于是主动作为进行线上调解。仲裁员多次通过电话与被申请人沟通,耐心地劝导被申请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尽快化解纠纷,安心运营企业。沟通中,被申请人称并不是故意不支付工资,而是公司运营上出现了问题,所以才没有及时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找到“症结”后,仲裁员又与申请人协商,最终当事人双方通过线上“面对面”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就此得以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