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玲芳 韩一特) 拍卖的房屋被长期占用,无法移交给买受人。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保护买受人的利益,日前,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对一小区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据了解,这起案件源于一起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将查封的这套房屋进行了两次拍卖,均流拍,最终申请人以922038元的流拍价接收该房产。法院也将这套房屋的产权过户给了申请人。在这期间,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腾房,多次送达腾房公告,告知其限期腾房,但是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
“第一次腾房公告贴出后,被执行人说孩子年龄比较小正在上学,要求我们给他半年时间。半年之后,他继续以同样的理由希望再缓半年,到现在已经拖延了一年半时间。这一次,我们在九月底贴出腾房公告,希望他用国庆假期搬家,但到十月中旬还是没有搬。”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任梦云告诉记者。
在现场,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也再次和被执行人坐在一起,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
为保证执行行动的公平公正,法院邀请了对执行行为有监督权的同级检察院现场监督,也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在场见证。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被执行人慢慢接受必须腾退房屋的事实,同意腾退房屋,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和搬家公司的工人将屋内的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封箱。
最终,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屋内个人物品统一运至楼下搬家车内,涉案房屋也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