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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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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晚报

直播间买到假货怎样维权?

日期: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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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法律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律师简介】 苗均,毕业于包头师范学院,法学学士,2021年开始律师执业,内蒙古正捷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擅长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案例回顾】 ◎记者 任婧榕 日前,市民刘某在观看网络直播时,看中了该直播间主播推荐的某品牌化妆品,最终下单购买了两支口红、一盒散粉,共消费近两千元。在收到货品之后,刘某发现散粉的包装盒标识有脱落迹象,刘某此前使用过该品牌的散粉,未发现该现象,故到商场专柜咨询该品牌的售货员,售货员查验后认为刘某买到了假货。 刘某到内蒙古正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希望律师能帮其维权。记者了解得知,刘某平时经常观看该主播的直播,刘某称,该主播所售货品多为化妆品,之前也买过其售卖的其他产品,并没买到假货,这次出现的情况让她困惑,不知道网上的交易能否在现实中维权。 【律师说法】 内蒙古正捷律师事务所苗均律师直言,刘某可起诉要求该主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一赔三,但总金额较小,诉讼过程却比较烦琐。刘某不仅需到外地起诉,还需到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刘某在直播间所购的化妆品的真伪,整个诉讼成本较高。刘某认为自己一直支持该主播,主播竟然利用粉丝的信任欺骗她,这让她很难接受,所以坚持要诉讼。 苗律师代理本案后,认为该主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当予以赔偿,同时,该直播平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未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故苗律师先将平台所属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披露上述主播的主体信息,并在合理期限内就该主播利用直播间侵害刘某权益的行为采取资金冻结、关闭直播、扣分及限制提现等处罚措施。 苗律师获取该主播的信息后,将其追加为本案被告,随后申请专业鉴定,经鉴定,案涉口红、散粉均为假货。最终,法院判决某主播退一赔三并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及因案件支出的必要差旅费,在诉讼过程中,该主播所属公司将该主播直播间关停,并冻结了其账户内未提现资金。 苗律师表示,主播是直播带货的核心元素,其利益与带货商品的销量紧密相关。主播带货屡屡被曝售假,凸显了直播带货行业存在主播责任划分、法律滞后、监管难等系列问题。苗律师建议将头部主播作为社会监管的重点对象,建立更为严格的处罚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估机构,对头部主播带货的产品进行事前筛查;完善主播、平台、商家等各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给带货主播套牢法律责任的“紧箍咒”。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