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硕) 想要烧掉自家杂草,没想到竟将邻居家林作物烧掉。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邻里之间因焚烧田间杂草、秸秆不慎起火造成财产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3月20日,梁某某对耕地内杂草、秸秆进行焚烧处理时,由于没有判断风向和风力,造成邻居邢某某家种植的云杉和侧柏烧毁,损失达9万余元。事情发生后,梁某某就财产损失赔偿情况与邢某某多次商议,可始终无果,梁某某无奈诉诸法院。
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邢某某焚烧杂草的行为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判决生效后,被告邢某某未能主动履行义务,原告梁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只有在村宅基地上的部分房产,除此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与申请人协商,申请人同意暂时撤回执行。可由于损失一直无法补偿,申请人不断要求恢复执行。最终,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但因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案件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8月,九原区人民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在对案件进行梳理时,该案再次引起执行法官的重视。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被执行人了解情况。过程中,执行法官首先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告知其私自焚烧杂草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损坏他人林木更应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其经济确实困难,且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互为邻里关系,于是法官希望站在情与理的角度,让双方当事人能够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协议,在解决现实问题的同时也让双方恢复往日和谐的邻里关系。出于这样的考虑,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同意调解,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