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 “十四五”时期,我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截至目前,累计投入人才专项资金1.01亿元,主动服务并保障人才政策落实落地,为包头市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人才安居住房保障政策,优化人才留用环境。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条件的四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分别按建筑面积15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0%、5%、3%的购房折扣补贴。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其他院校本科生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按照120平方米、90平方米、60平方米、30平方米、20平方米以及每月每平方米16元的住房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拨付引进人才安居保障住房补贴资金3740万元,惠及各类人才3307人,使优秀人才在包安身安业。
聚焦重点领域吸引集聚人才,助力重点产业升级。实施重点产业博士硕士引进行动计划,围绕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发展,聚焦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发展需求,引进对象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拨付重点产业领域招引博士、硕士补助和青年人才奖励资金4513万元,惠及博士、硕士研究生861人。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持续增强人才吸引力。实施柔性引进人才奖补、高端人才培育资助、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拨付资金471万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事业单位培养有望入选院士及相当层次的高端人才、有望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及相当层次的高端人才以及新入选国家和自治区人才项目的人才或团队,为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供资助。
强化青年人才培育激励机制,激发创新内生动力。实施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拨付资金358万元,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站博士后所申报的项目,按照基础研究类和文艺社科类1万元-2万元、应用研究类3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申报单位资助。
打好人才工作组合拳,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拨付招才引智工作经费827万元,用于发放机构引才贡献奖励和支持开展“招才引智名校行”“事业编企业用”全国百所高校招就处长包头行、赴外招商引资和诚信机构评选等活动费用支出。拨付资金183万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健康体检和休假疗养待遇。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持续做好资金保障和管理工作,积极为人才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助力全方位、多维度广泛吸引集聚优秀人才来包各显其能、各展所长、奋斗圆梦,为包头市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智慧能量,提供关键人才引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