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硕) “你们看,前面路口卖早点的那个人就是。”“你好,是梁某吧,我们是石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近日,被执行人梁某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最终还清了7500元债务。
记者了解到,梁某于2023年向常某借款7500元,说好一定时间内归还,可到了归还期限后,常某多次催要均无果,无奈将梁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梁某在规定期限内还清债务,可判决生效后,梁某仍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向梁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梁某仍未履行。
执行法官经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梁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最终梁某为躲避债务“失联”了。
为帮助常某拿到钱款,石拐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决定“突击”,在一个早点摊上找到了梁某,但梁某仍称其没有还款能力,拒绝配合。执行法官向梁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决定对梁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被拘留后,梁某一改往日态度,立刻表示悔过,让其家属积极向亲友筹钱。第二天一早,梁某家属一次性将案款打至法院账户,梁某也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案件最终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