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今年,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改善群众生活水平。
市财政局采取“预拨+结算”的方式,加快拨付城乡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上半年累计拨付补助资金2.65亿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同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保障人数达3.97万人。
当前包头市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82元,农村牧区低保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08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695元,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25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200元,散居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989元。
为规范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印发了《包头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共四章二十条,包括总则、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以及附则,明确了各部门管理职责、优化预算资金安排方式、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精准使用,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相关新闻】
全面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
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 为更好更快发挥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政策效果,市财政局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切实管好用好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提高市民化质量。
为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2024年累计拨付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620万元,切实保障农牧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为农牧业转移人口提供更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同时,加强完善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和与其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向吸纳外来人口较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成本较高、资金使用绩效优良以及能有效解决市民化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的相关旗县区倾斜,促进资金分配与人口流动挂钩,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结构。
持续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加快相关资金的分配、下达,确保资金到位后尽快投入使用,尽早发挥绩效,着力推动市民化质量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