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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晚报

申请条件及租金标准

日期: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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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租对象为青山区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包就业创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及返乡创业就业的农民工。 租赁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青山区户籍或居住证;(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同时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四)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同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对不能提供本款规定的,可由符合规定的担保人为其担保,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及连带责任;(五)本市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银行金融机构出具银行流水的证明(三个月以上)。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租金标准执行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基准租金,其中宏庆德租金为2.9元/月/平方米、银海湾租金为3.2元/月/平方米、松石国际城为5元/月/平方米、北新街租金为5元/月/平方米、左岸绿洲租金为6元/月/平方米、兵工佳苑租金为6元/月/平方米、兵工华居租金为7元/月/平方米。根据楼层朝向有小幅调整,租金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收。租金不包括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实际发生的水、电、燃气、供热、有线电视、通信、物业服务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