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晚报

法理融合 多元化解劳动纠纷

日期:07-29
字号:
版面:第08版:拍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吴爱霞 近年来,东河区人社局整合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现有资源和力量,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双赢、和谐发展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了“1+1>2”的劳动维权争议处理效果。 沟通衔接 案件一窗受理 “只一会儿工夫,我就拿到了有法律保障的调解书,这下没有后顾之忧了。”7月初,从赤峰市来包头打工的赵先生拿着仲裁调解书分外开心。 赵先生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因被拖欠工资,向东河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窗口投诉,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对双方展开调解,达成了7月底前支付拖欠工资的协议。为保证后期支付效力,及时与仲裁无缝衔接,置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单位逾期不支付可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的两大渠道,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既有众多不同又有诸多交集,为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东河区人社局统筹整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成立了东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院在一楼办事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窗口,下设一个常规化仲裁庭、一个农牧民工工资速裁庭、六个维权工作小组、一个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中心、一个联合调解工作室,构建起集劳动监察、法律援助、争议调解、劳动仲裁等多个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信息共享 资源互补互通 今年上半年,东河区人社局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智慧协商调解建设为主要抓手,推动“人社15分钟便民服务圈”走深走实。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积极进行政策解读、利用微信群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不断更新东河区协调员队伍名录库,目前共收录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312名、街镇劳动关系调解员58名。 东河区人社局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搭建数字化“云监管”“云调解”“云仲裁庭”。仲裁员在处理案件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第一时间会向劳动监察部门通报违法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启动监察程序。劳动监察部门如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明显争议的情况,也会建议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机构则依法进行受理,双方真正实现了资源互补、信息互通。 仲裁院、监察大队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重要案件信息和风险隐患情况,共同研究疑难复杂典型案例,分析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确定最佳处置适用程序,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近30%。 协同作战 维权快立快处 今年6月,谢先生将用人单位诉至劳动仲裁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经过仲裁员的调查了解,双方只是因为工资支付时间意见不一致产生矛盾,其后,仲裁员耐心为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用人单位在7月底前支付拖欠谢先生的全部工资。 今年以来,东河区人社局充分发挥“仲裁+监察”联合调解新机制的积极作用,在人社系统内部打造“仲裁+监察+工伤”联合维权处理机制,在各部门之间打造“人社+工会”预防排查调裁机制、“人社+法院”诉裁对接统一机制、“人社+司法”法律援助帮扶机制、“人社+检察院”监督指导对接机制。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