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霍晓霞
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是满足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小案”出发,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达成“和”与“治”的同频共振。
以小见大
堵住监管漏洞
“我们酒店已制定严格的24小时访客登记制度,组织‘五必须’、‘四实’培训,制定了相应的奖罚制度,确保酒店不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犯罪的‘温床’,履行好经营主体社会责任。”这是近期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部门的回函反馈。
事情起因是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辖区旅馆业主在住宿登记方面存在管理漏洞,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给辖区治安造成隐患。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检察人员通过前期走访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向公安机关、相关酒店制发检察建议并进行宣告送达,建议具体、详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集辖区酒店召开培训会,并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酒店随即根据建议积极整改,制定了相关制度。
找准切口
推进末端治理
盗窃、危险驾驶等轻罪案件,大多是群众身边的“微案”,却是反映城市治理末端问题的“病案”,更是影响群众法治体验的“要案”。对于检察官来说,轻罪案件是一片放大镜,让检察官观察到某些领域或某些地域的管理存在漏洞。近年来,“超市盗”案件占到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轻罪盗窃案很大比重,是盗窃犯罪治理的重点。
检察人员通过调研发现,辖区内设有自动结账的超市普遍存在盗窃隐患,部分超市案发量较多,作案时间跨度长、获赔金额高,反映超市存在防损漏洞、报案不及时的风险。鉴于此,检察院向发案较多的商超制发检察建议,经治理,“超市盗”发案量同比下降了60.4%。
主动作为
治罪治理并重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吊销驾驶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二次醉驾”危险驾驶案件时,为严厉打击醉驾行为,承办的检察官从快提起公诉,并依法提出从重处理的量刑建议。同时,在审查起诉期间,对涉案人员认真开展批评教育,促使其今后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办理案件过程中,办案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意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对此,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交管部门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对因饮酒被查处的人员,要加强释法说理工作,重点宣传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相关犯罪的法律规定及严重后果。交管部门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促使相关人员深刻认识到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吸取教训,敬畏法律,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