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楚瑶) 近日,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就京某消防工程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罪一案,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了听证会。
在京某消防工程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罪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涉案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解决就业、本地纳税等,同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为涉案企业负责人的同时,还兼任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所管理企业总计有员工100余人,在建工程临时用工3000余人,对其判处刑罚很有可能会使企业经营、员工就业等陷入困境。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到场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其他与会人员介绍了本案案情,阐述了案件当中存在的从轻、减轻情节,并结合已经开展的企业合规情况,提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拟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涉案企业代表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后一致认为该处理意见准确、适当,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实际落实“检察护企”职责,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除开展了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外,还两次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以便充分听取专家、人民监督员等“外脑”提出的意见,尽可能让犯罪嫌疑人“甩掉案件包袱”,全心全意地投入到经营企业当中去。除此之外,还针对发现的企业经营风险点向其制发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活下去、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