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霍晓霞) “妈,今年过生日送您养老金!”居住在青山区青福镇的居民刘女士得知女儿的这份特殊礼物后格外开心,“有了女儿的这份孝心,以后的养老金肯定够用了,这项政策真是想到老百姓心坎里了。”她说。
刘女士收到的这份特殊的礼物,得益于青山区率先开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资助业务,城乡居民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可当年再申请社会资助,包括社会经济组织、慈善组织和个人资助等方式。目前,青山区已为多人办理了个人资助缴费,这有效促进了养老保险多缴多得,切实保障了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近段时间,青山区人社局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派出“人社政策速递员-社保分队”走村入户开展专题宣讲,印发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利用乡村宣传栏、文化墙等方式多渠道宣传,线上开展专题直播,全方位、点对点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应知尽知。
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精准服务的通知》精神,青山区社保中心向辖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残联、各街镇等部门发放工作协调函,加强部门联动,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落实好城乡居民代缴工作,为困难人员减轻经济和生活负担,确保应代尽代。
为了更好地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到龄老人的幸福“夕阳红”,基础养老金从最初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如今的205元。2024年4月,青山区到龄领取待遇人数2554人,1-4月累计发放365.49万元。
目前,青山区社保中心仍在持续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资助工作,让更多基层群众和返乡青年了解社会资助政策,有机会选择以资助缴费的方式感亲恩尽孝心,提前为父母储备“粮饷”,为父母的未来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