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美慧) 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对四起保险纠纷类案件中存在“拖、逃、躲、赖”行为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执行行动。
在某保险公司申请执行郑某保险纠纷一案中,案件判决生效后,郑某一直以一种“能拖一天是一天”的心态拒不履行判决生效的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赶往郑某的工作单位,将她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告知郑某,如其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她可能会因此丢掉工作。郑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自己愿意积极地履行还款义务,希望法院再给自己一次机会。最终,郑某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另一起案件则是某保险公司申请执行刘某保险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一直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刘某,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了解到刘某在村里的某饲料厂工作,随即同法警前往该饲料厂,依法向刘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室,民警告知刘某,如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他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如拘留等。民警了解到刘某还在务农,近期正值播种季节,需要用钱买种子化肥,于是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希望能宽限一些时间,申请人表示同意,刘某也积极筹钱履行了部分债务并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从9时持续至19时,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执结案件4起,执行到位金额2.5万元,执行费全部到位,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