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璐) 包头市第一工人文化宫始建于1956年,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也是包头市上世纪50年代建筑中唯一保存完整的职工文化活动场所,承担着全市重要政治文化活动以及大型职工群众文娱活动。
为加强对自治区重点文物单位的保护,消除包头市第一工人文化宫的消防隐患,筑牢历史建筑的安全防线,包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第一工人文化宫及周边用地规划进行了调整。整个调整过程,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中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秉承“真实性、完整性、可持续性”的保护原则,逐一提出了相应的管控要求。
本次的规划用地调整,不仅排除了包头市第一工人文化宫存在的消防隐患,也让地标性建筑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加强标志性建筑的用地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包头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水平,同时也推动了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发展,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