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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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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袍”的那些冷知识

日期: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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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1版:文化       上一篇    下一篇

《皇朝礼器图式》中的皇帝冬朝服 “十二光明阙,神仙奠巨鳌。风清双雉扇,天近五龙袍。”这是元代学者陈孚写下的诗句,时人称他“天材过人,性任侠不羁,诗文不事雕琢”,这几句诗影响不大,却可能是历史上首次提到“龙袍”。 “龙袍”本是二等服 “龙衣”历史悠久,在河南安阳殷墟5号墓中,发现着龙纹袍服的商代玉人,胸部有龙头形花纹,两臂各一条“降龙”(即正下降的龙,据《礼仪》,天子冕服“有升龙,有降龙”,公之服只可用降龙)。 《周易》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乾坤。”据《周礼》,周天子之服分吉服和凶服。吉服即六冕三弁,适用于祭祀、重大仪式、朝会和战争等;凶服分三种,服弁服是丧服,弁绖(音如叠)服是吊服,素服则遇大札(疫病)、大荒(饥馑)、大灾(自然灾害)时用。 吉服中,六冕即大裘冕、衮冕、鷩(音如弊,意为锦鸡)冕、毳(音如脆,意为鸟兽细毛)冕、絺(音如吃,意为细葛布)冕和玄冕;三弁即韦弁(战时穿用)、皮弁(朝服)、冠弁(猎时穿用)。 古人为何把穿衣服搞得这么复杂? 首先,管理需要。当时统治者的主业是祭祀与战争,举止合乎礼,才能给他人作出示范,令其服从;才能保证世界在秩序内运转,不惹上天发怒。这可能也说明,上古先王多出身于巫师,靠营造仪式感,获取统治的合法性。 其次,财务需要。当时社会形态介于国家与部落之间,统治者无强制收税能力,税收来自人们自愿捐献,通过祭祀、宴饮、聚会等来落实,主持者郑重其事才能取得好效果,故场合不同,穿着也不同。 在六冕中,衮(即绣有龙的衣服,近于后代的“龙袍”)冕仅排在第二等,是天子祭先王、在宗庙接受诸侯朝觐时的着装,公爵也可服用。 两大元素必不可少 在“龙袍”上,还有两大元素不可或缺。 其一是十二章。即日、月、星辰、山、龙、华虫(有时分成花、鸟两章)、宗彝(南宋前是一虎一猴)、藻、火、粉米(晋前是粉、米两章)、黼、黻(音如服)等,实为十六章。 学者缪煜清在《龙袍十二章纹的符号学意义》中指出:日月星辰,取光照天下之意;山,取镇压之意;龙,取神、变之意;华虫,取文采之意;宗彝,取孝养之意;藻,取洁净之意;火,取明亮之意;粉米,取滋养之意;黼,取果断之意;黻,取明辨之意。 据《周礼》,天子才可使用全部的十二章。 其二是黄色。古人认为,青、赤、黄、白、黑是正色,其他皆杂色。但黄也罢,赤也罢,均有多种,该以什么为标准? 学者唐金萍在《中国古代服饰中的黄色》一文中钩沉,古人很可能用野鸡毛定色。野鸡毛同时具备五种正色,被视为五德俱备的吉鸟,遂以其黄羽为标准黄,以其红羽为标准红,以其黑羽为标准黑…… 唐金萍指出,甲骨文中有“黄”字,本意难明,有学者认为是“古玉佩之象”,有学者认为是孕妇,有学者认为是“肚内生虫,形成腹水,同时出现黄疸”……总之,黄本不指颜色,而是从某黄色物体发展而来。 龙形、十二章、黄色组合在一起,成“天人合一”的整体隐喻,即《周易·系辞》所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是“龙袍”走向神话的基础。 秦始皇搅局没成功 先秦时,“龙袍”发展到相当程度,秦朝突逆转,成“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袀(音如均)玄”。“袀玄”是微带红色的黑色礼服。 历朝“受命”于上天,秦以武力得天下,难以服众,力挺“五行终始学说”。该学说主张,“天命”乃五行之命,非上天之命,天子得五行之德中的一德即可。周是火德,秦代之,是水克火,则秦得水德。 水德说无符应,只好牵扯到500年前,秦文公出猎时曾获黑龙。秦始皇称:“上天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通蚓)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乌(即太阳)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 为匹配水德,秦规定每年十月朔为岁首,衣服和旌旗用黑色;数以六为纪,如符是六寸,舆是六尺,乘是六马;更名黄河为德水。这是史上首次正式实行五德说。 汉承秦制,以冠别尊卑。汉帝祭祀,冕上必十二旒(旒音流,古代帝王礼帽前后下垂的玉串,共十二排),每旒贯玉12颗,穿黑上衣、红裙子,上绘十二章纹,虽有龙,却极小。 汉高祖、汉文帝、汉景帝都穿袀玄,即“自秦灭弃礼法,先王之制靡敝不存,汉初犹服袀玄以从大祀,历代虽渐复古,终亦不纯而已”。汉武帝修历法,服色改为尚黄。 永平二年(59年),东汉明帝推出“永平冕制”,弃袀玄,重穿衮冕,掀起持续千余年的“古礼复兴运动”,这是“儒家衣冠制度首次被全面贯彻”,影响直至明末。 元代街市上卖“龙袍” 汉后中原长期战乱,六冕不全,衮冕受重视。隋统一后,“宪章前代,其魏、周辇辂不合制者,已敕有司,尽令除废”。唐代恢复了大裘冕,却遇问题,“若遵古制,则应用大裘;若便于时,则衮冕为美”,与大裘冕比,衮冕更方便。 唐代前期皇帝穿赭袍,无龙纹,中唐以后,民间穿赤黄者多,其色近日,为防“天有二日”,便下令将赤黄袍定为皇家专用。 宋代也称“龙衣”,开国皇帝赵匡胤曾赐功臣董遵诲“龙衣”。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政府发布禁令:“凡命妇许以金为首饰,及为小儿钤鋜(通镯)、钗篸(通簪)、金川缠、珥环之属;仍毋得为牙鱼、飞鱼、奇巧飞动若龙形者,其用银毋得涂金。” 宋朝的过度敏感感染了辽金。辽于1077年颁布法令,“禁士庶服用锦绮、日月、山龙之文”。 元代有了“龙袍”一词,在市场即可买到,《元典章》称:“街市卖的缎子似皇上御穿的一般,用大龙,只少一个爪子。”早在成吉思汗时期,已有禁令,“禁缯缎织日、月、龙、虎,及以龙犀饰马鞍者”,但元朝的“龙袍”专指绣五爪大龙的服装,暗花龙、小龙不算,还算讲理。 明初朱元璋不喜铺张,“备衮冕之服……兼五冕之制,一服而已”。胡惟庸案后,朱元璋对“皇权旁落”感到焦虑,反复更改六冕制度,对“龙袍”的禁忌达到空前程度,副作用是,“龙袍”的概念得以推广。 清代正式确立“龙袍”制度,规定详细:“黄色,秋香色(黄偏绿色),五爪龙缎,立龙缎,团补服,及四爪暗蟒之四团补,八团补缎纱,官民不许穿用……若颁赐五爪龙缎,挑去一爪穿用。若官员军民人等违例滥用者,系官革职,平人枷号一个月,杖一百。” (据《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