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楚瑶)“感谢你们第一时间从内蒙古赶来河北,这车扣得太及时了,不然又‘跑’没影了。”申请人左某激动地说。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不远千里驱车前往河北省,成功扣押一台“失踪”车辆,为案件顺利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12月,杜某向某玻璃砂场购买玻璃砂并支付部分货款,剩余21万元未付清,故某玻璃砂场负责人左某将杜某诉至九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杜某向左某支付所欠货款21万元及违约金4万元。
判决生效后,杜某未如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玩起了“失踪”,故左某向九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指挥中心依法向被执行人杜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
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杜某的车辆停放在河北省井陉矿区一居民楼下,得知线索后,执行局立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执行协作系统上报异地执行协作请求,并以特急状态进行报送。
审批同意后,执行团队立即制定详细的扣押预案,5名干警驱车9个小时到达涉案车辆停放现场。因天色已晚且考虑到扣押车辆存在较大的对抗性,扣押实施前需要联系当地法院以获得警力支持,与申请人沟通后,执行团队决定第二天一早执行。
翌日清晨,执行团队前往涉案车辆所在辖区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寻求警力支持,该院执行局局长得知情况后,当即安排一辆警车、配备两名法警全力协助执行。
到达涉案车辆停放现场后,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杜某到现场查验车内物品,并宣读了扣押车辆执行裁定书,但杜某称其不在该处,拒绝到场。经查验,确认车内无危险物品,成功将该车辆扣押回九原区人民法院。
返程途中,执行法官再次电话告知杜某,经过一番释法说理、摆明利弊,杜某最终同意配合执行。申请人左某也通过电话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