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美慧)“秦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感谢你尽心尽力帮我们收回了运输费,为我们解决了难题……”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督促被告履行调解协议,本案成功化解纠纷,案结事了,涉案企业法人对法官高效、热情、细致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原来,2023年7月,被告于某与原告包头市某客运公司达成客运协议,原告按被告指示接送旅客,也就是客运公司按照雇主于某的要求接送旅客,共产生运费5700元。经客运公司催要,被告未按时付款故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有调解的希望,随即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某承诺调解协议签署一周后一次性还清。
案件虽然调解成功,法官秦世晶依然关注着履行进展。眼看要过履行期限,被告始终未能履行给付义务,秦法官立即联系被告,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做被告的工作。最终,被告将拖欠运费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调后跟踪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打通了案结事了“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实质性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