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四十余载 七旬老人有了“新家”
日期:12-18
本报讯(记者 霍晓霞) 近日,万青路街道春光社区接收了一名从天津返回包头市救助站的流浪人员。
王大爷年近70岁,已在外流浪40多年,失去劳动能力,在被救助前无家可归,长期拾荒流浪,户籍已注销20余年。得知老人的情况后,春光社区积极协调多个单位、部门进行摸底排查,发现王大爷无可依靠的社会关系,于是将其从包头市救助站接出,安置到爱心佳园老年公寓,并且为老人准备了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就这样,王大爷终于找到了“新家”。
因王大爷无任何有效证件,为帮助他恢复正常生活,春光社区工作人员立即询问社区民警相关政策,积极协调万青路街道、万青路街道派出所,为其申请恢复户籍,并办理了二代身份证,至此,王大爷重新找回自己的“身份”。随后,社区工作人员还主动为王大爷办理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陪同他到银行开户办理银行卡,让老人成功领取到每月908元低保金。户籍、身份证都有了,住在温暖明亮的“新家”,王大爷终于可以像普通市民一样,享受国家的医疗、养老等福利政策,开始新的生活。
流浪人员是社会中的特殊弱势群体,及时有效的救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此次救助工作充分体现了社区工作者为民办实事的决心,让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感受到了社区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