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 今年以来,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流动摊贩、沿街店面跨店经营、大型商超(综合体)商业外摆三类占道经营行为,在经营时间、区域、业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精准定区域、科学定业态、合理定时段的原则,采取空闲区域改造、零散地域规整等措施,结合民生需求因地制宜规划“便民点”,并与附近商圈、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形成互补。目前,已设置各类“便民点”15处、摊位约700个,提供就业岗位近1000个。
对沿街店面适当跨店经营,按照“出店有度、管理有为、监督有序”的原则,划设禁设区、限设区、宜设区,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店家在做好“门前三包”的基础上,在超出门店的一定区域内开展与原业态相一致的经营活动。目前,东河区主干道18条、次干道82条、背街小巷123条,设置禁设区18个、限设区82个、宜设区123个,规范路段223条,惠及沿街店面10666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管理效益。
对开放式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开展商业外摆活动,规范报备、审批、监管流程,按照“一店一案”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允许利用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合理使用公共空间开展商事活动。
此外,东河区将“街长”调整为四级“街长”,采取“街长+N员+1”模式,(“N”指常态化标配7员,即,城管执法人员、环卫清扫员、市场监管员、市政管护员、治安警员、交通秩序员、文明劝导员;“1”指各街道,各街道对各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提醒,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或报告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城管执法局各执法中队队长统筹、指挥、调动“7员”围绕城市管理全要素开展工作。
截至目前,共设置网格员406名,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东河区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建立“街长+7员+商户”工作微信群58个,线上线下聚集合力为40条街的4485家商户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