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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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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晚报

面对面协商 “友情债”得解

日期: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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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拍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霍晓霞) 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常事,但以朋友之名借钱拒不归还,不仅损害个人信誉还会失去友情,甚至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得不偿失。 宿某与贾某是朋友关系,今年5月份,贾某因资金周转向宿某借款21万元,宿某通过转账方式将款项给付贾某,贾某于借款当日向宿某出具了借条,并于借款当日偿还了9万元,于借款第二日偿还了8万元,剩余4万元未还。之后,贾某重新给宿某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然而还款期限过后,贾某仍然没能偿还欠款,宿某多次催要无果,随后向青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青山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苏峻岭在了解案情后,多次通过电话交流的方式联系当事人,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得知贾某外出打工不在本地的情况后,法官驱车到当事人打工所在地,核查案情并组织当事人当面展开调解。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应当互谅互让。经过反复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贾某表示愿意还款,宿某也表示愿意在还款期限上作出让步,双方当事人最终解开心结,达成了分期偿还借款的和解协议。 通过提升诉源治理,推动多元解纷工作向一线延伸,这起纠纷最终在萌芽阶段得到化解。苏峻岭法官表示,他们将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