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美慧)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以简单理解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在实际案例中多表现为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跑分;开发违规APP;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等行为,他们构成了电信诈骗链条中极其重要一环,成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今年截至12月,青山区公安分局乌素图派出所共打击“帮信”犯罪30余起,其中构成刑事犯罪两起,涉案人员涉猎面广,既有在校生也有社会群体,且缺乏社会经验居多,危害性远远大于网络犯罪本身。
近期,乌素图派出所破获两起帮信类刑事案件,抓获两名嫌疑人。其中嫌疑人王某想要办理贷款业务,但出于某些原因,一直未能办理成功,于是便上网通过某网站添加了一名“贷款助理”,对方告诉王某需要使用其银行卡“刷流水”提高信用度才能获得贷款,能走的“流水”越大,能贷的钱越多。在对方的指示下,王某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电话卡、U盾都邮寄到“贷款助理”手中。之后不久,“贷款助理”使用王某两张银行卡分多笔流转共计111万元受害人资金,最后王某没有等来“助理”的贷款,等来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另一名嫌疑人张某,通过某网络平台找兼职工作时,收到私信称有个可以足不出户兼职赚大钱的工作——帮忙“刷流水”,根据流水金额提供佣金。张某欣然接受了这个“工作”,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了银行卡信息,对方分多笔向其银行卡转入共计127751元受害人资金,张某按照对方指示,向指定账户分多笔转出8.5万元,并从中赚取佣金2000余元。卡内剩余的4万余元,张某并没有按照对方的指示转走,而是取出供自己消费使用。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闲置的银行卡、手机卡及时注销,不轻信他人,重视个人的信息安全。理性对待网上低付出高回报的兼职,对于帮助联系他人办卡、帮助他人代办公司、代办单位结算账户或用个人账户帮助他人转移资金获取提成的兼职,要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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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断卡行动” 协助抓捕嫌犯
蒙商银行包头石拐支行获赞扬
近日,蒙商银行包头石拐支行收到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发来的一封感谢信。在感谢信中,石拐区公安分局对石拐支行落实“断卡行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2023年8月15日,石拐支行接待了一位前来开卡的“客户”。“客户”声称是某公司新入职员工,需办理个人开户业务,用途为发工资,并出具了公司证明。经办柜员在核对其提供的公司证明时,发现其所持有的证明文件上无证明开具人签字,无出具日期,存在可疑情况。经办柜员高度警觉,立即使用“警辅通”进行查询,并发现其在30日内有3次被查询的记录。经询问,对方辩解称去其他网点开户未成功,公司要求必须来石拐支行开户。为进一步排查开户风险,支行会计主管立即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核实该人员情况。在核实过程中,该人员表现非常紧张,并表示暂不办理开户业务,遂即离开。
该人员离开后,石拐支行本着消除风险隐患和对企业、对公众负责任的原则,完成了与相应公司的情况核实。在得知该公司并无此名员工后,支行业务人员第一时间向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反诈中心汇报了情况。反诈中心立即展开侦查,在石拐支行密切配合下,反诈中心顺利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初步审查,该人员为外来参与贩卖“两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该事件的成功处置,是石拐支行全体人员齐心协力、主动担当守好账户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的具体体现,也是蒙商银行包头分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守住人民群众“钱袋子”的生动实践。对此,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反诈中心发来感谢信,对蒙商银行包头石拐支行反诈机制的完备有效性、反诈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工作人员的职业敏感性和警银联动的及时性表示认可。
下一步,蒙商银行包头分行将持续履行社会责任,坚决贯彻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要求,有效平衡账户风险防控与优化账户服务的关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时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包头银行业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