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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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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晚报

各大市场生鲜灯已提前“下岗”

日期: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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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霍晓霞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眼下新规的实施已经进入倒计时,我市食用农产品市场上的生鲜灯使用情况如何?日前,记者跟随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了友谊蔬菜批发市场的生鲜摊位,看到柜台上的生鲜灯已经全部换下,取而代之的是普通的日光灯。 生鲜灯踪迹难寻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办法》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11月21日上午,记者走进友谊蔬菜批发市场肉食售卖大厅,看到生鲜摊位上已经全部更换为白炽灯或者节能灯,曾经泛着粉红色光源的生鲜灯在市场内已经不见踪迹。一名经营牛羊肉的商户告诉记者,他在两个月前就知道了这个消息,并尽早采购回了几盏普通白炽灯,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场管理方的要求,及时更换了之前的生鲜灯,“肉的品质好,用什么灯都不影响销售。”他说。 “这种灯以前在南方的市场上比较常见,近些年在本地市场才陆续看到。我们市场里主要是猪肉摊和生鲜档口使用生鲜灯的多一点,涉及几十名商户。此次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也做了一些说服工作,商户们从开始的不理解到现在的全力配合,经过前段时间的整改,目前市场内涉及的商户基本完成了更换。”肉食大厅肉食水产管理部经理尹中智介绍。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前来购物的市民,任女士介绍,之前在生鲜灯的灯光下选购一段时间后明显感觉眼花,看不清肉品。常常是回到家才看清楚肉的质地色泽。如今在市场上选购生鲜肉品,就没有这样的烦恼了。 还原农产品“本色” 《办法》发布后,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禁用生鲜灯全面施行前的过渡引导工作,紧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经营场所,指导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更换生鲜灯,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标准,可以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执行,照明的显色指数不低于80。换下生鲜灯以后,生鲜肉类的本色能直接看到,有效防止商家以次充好,消费者购买也能更加透明。”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科科长任向东表示。 记者了解到,经过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的走访和引导,目前农贸市场、商超等生鲜商户相对集中的场所基本更换完毕,对于一些零散的经营户,工作人员也逐一上门进行了引导。记者随机走访了市内一些有生鲜品类的经营场所,基本上没有看到在用的生鲜灯。 “下月起,市民和消费者在逛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时可以留心,看看是否还有‘漏网’的生鲜灯。如果消费者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任向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