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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金华日报

家园情 故乡味

日期: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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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全民阅读时间       上一篇    下一篇

潘江涛

大约6年前,潘爱娟惠赠新著《行在义乌》。那时我就想,既然有了《行在义乌》,似乎还可以写一部《吃在义乌》,因为美食体验是人生旅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日前,潘爱娟果真发来书稿,让我先睹为快,仿佛在她的味觉记忆中又一次还乡。

散文名家汪曾祺说:“四方食事,不过人间一碗烟火。”《吃在义乌》(2026年6月,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集纳76篇美食散文,就内容而言,兴许是潘爱娟刻意选中的:年糕、鱼(肉)冻、荠菜、粽子、乌饭、蜂蛹、麻糍、马兰头、九头芥、柴豆腐、清明螺、清明粿、水索粉、土索面、麦拓糊、红曲酒、猪头肉、牛杂煲……都曾经是义乌百姓一日三餐的果腹之物,是地地道道的乡村食材和平民饮食。

城市与乡村,饮食消费是有不少差别的。因为美食不仅是舌尖上的享受,更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和城市记忆的延续。义乌经济社会发展如日中天,综合实力早已名列中国百强县前茅。义乌人的三餐四季,有些吃法、做法尚在延续,不少美食说不定已退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渐渐消失在时间的隧道中。潘爱娟以生动灵巧的笔触将其一一捡拾起来,就像围桌共餐,让我们大饱眼福,让读者也回到了义乌的从前。

“吃在年三十,玩在年初一。”掰猪头总是在谢年之后,“父亲会把猪眼睛边的瘦肉和猪牙齿边的软骨递给我们,还把拆出来的小骨头也让我们啃,那骨头缝里的瘦肉不仅香气袭人,味道更是无法比拟的美”。在年味越来越淡的今天,正如潘爱娟在《大年三十猪头肉》中所写:“怀念童年,怀念儿时那一个个贫穷却是快乐的年夜,更是怀念那香喷喷的猪头肉。好想儿时那样盯着父亲手中的咸猪头,围着父亲转啊转。那时候,我们都说,过年真好!”

有钱无钱,腌个猪头过年。腊猪头是过年的标配,不像制作简便的麦拓糊,曾是义乌农村的日常小吃。“随着时光的流转,麦拓糊已不再是人们劳作时添顿添餐的主食,如果不是到特色小吃店,平日里也很少看到……无论世界如何变化,在我的心中,麦拓糊的香味依旧,它所承载的情感与记忆,永远温暖着我。”(《添顿添餐麦拓糊》)

说起金华火腿,少不了念及祖师爷宗泽。殊不知,“宗塘豆腐山口柴”,义乌宗塘是宗泽后裔集聚地,鼎盛时期“一个门头只有一户人家不做豆腐”。在岁月深处,宗塘豆腐虽无火腿的声望,却有800年的历史。现如今,豆腐虽小,豆皮素包、鱼滚豆腐、干炸响铃、干菜炖豆腐……可都是“十碗头”少不了的美食。

每个人的饮食和味觉都是由自己从小生长的家乡水土所决定的。潘爱娟的美食散文注重细节描写,尤其注重食物制作过程的原生态实录,可谓对义乌美食文化的一大贡献。

“做‘荞麦老鼠’要把面搓成长长粗粗的条形,然后扯成均匀的小块,再用两手的掌心搓成一个个小圆团,将中指和食指抓住面团,在米筛或淘米篮里按压,一只两头窄中间宽、中间空表面带花纹的‘荞麦老鼠’就做成了。”(《从“荞麦老鼠”说起》)

“做清明粿前,我会去乡下割一些艾草,拿回家后去掉黄叶,摘下嫩头,在滚水锅中过一遍,捞起沥干,用石灰水腌,腌好的艾草放到清水里漂洗干净捣汁,将青绿色的艾草汁揉入糯米粉。”(《青青柔柔清明粿》)

红粿,俗称杨梅粿,是一种色泽鲜艳、寓意吉祥的甜点。在《有一种小吃叫红粿》中,潘爱娟先把染红米、配米粉、做生圈、裹馅料、粘红米等制作步骤,详详细细地交代清楚——即便是初学者,也能依葫芦画瓢。更难得的是,她还不忘提醒好这一口的吃货,性急吃不了热粥——“刚出笼的红粿油光锃亮,色泽诱人,一不小心就会烫人嘴巴……要先轻轻地咬上一口,让四溢而出的芝麻白糖汁裹着皮面,绵软香糯的红粿美味才能尽情释放。”

能传承的吃食,是一种最暖心的传承。“你最爱吃的那道菜,我现在就教你怎么做。”潘爱娟把美食散文的触角潜入乡村生活的最底部,笔底呈现的文字不仅带着生命的体温,还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推心置腹、毫无保留的深情描述,关键之处精妙无比的想象,无疑,这样的美文具备暖人肠胃的强大力量。

想象一种吃,就是在想象一个世界和一种生活方式。美食不完全属于味蕾,生命的记忆常常会萌生出意味深长的“味芽”。馋,不仅仅是眼馋嘴馋,更是一种心馋,是心的渴望。

诚如著名美食散文家唐鲁孙所说:“任何事物都讲究个纯真,自己的舌头品出来的滋味,再用自己的手写出来,似乎比捕风捉影写出来的东西来得真实扼要些。”

童年的味道是用来回忆的。

要想了解一个地方的人,最简捷的办法是瞧瞧他们吃点什么。因为一个人的一生与他出生的地方是永远脱不了干系的,不但是文化基因,饮食基因亦是。

在金华作家圈中,潘爱娟成名很早。先前读过散文集《皂角树下》,得知她的童年很“苦”:8岁,学会烧饭喂猪,学会洗衣服带孩子。春天,一早挑着草篮子,和同伴步行十多里到农场的茶叶地里去拔猪草;夏天,天蒙蒙亮,就要把烧好的点心送到田头;秋天,把牛牵到池塘边,顺便捡拾树叶当柴烧;冬天,在结着冰块的池塘里洗萝卜、洗红薯,望着冻得通红的手指,发誓一定要设法逃离这个贫穷落后的小乡村。(《那个叫殿前的村》)而童年养成的饮食习惯,往往决定了其一生口味的基调,即便潘爱娟所说的“美食”,往往也只是在“找回童年的味蕾记忆”而已。

“记得小时候,村里很多人家的九头芥都是种在田坎上的,不占用农作物的地盘,虽然不如田里种的茂盛,但每棵也能长到三四斤甚至五六斤。在那个没有化肥农药的年代,每一棵九头芥都凝聚着农民的汗水和希望。”(《九头芥里的乡愁》)

“我的肉饼情缘至少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那些年,我父亲在东河供销社上班……每年都能得到乡亲们赠送的肉饼,而父亲是舍不得吃的,总是油纸包好,拿回家给儿女们解馋。”(《东河肉饼薄如蝉翼》)

馒头焐肉是义乌乡宴的标配。烹饪过程中,猪肉需用文火慢慢煮透,再回锅焐至酥嫩。收汁时,原汁放入腊肉笋焖至入味,装盘里再撒上葱花,使色香味俱全。馒头焐肉的仪式感鲜明,一个“焐”字,体现了慢火出美食的精髓所在。“不管世事如何变化,馒头夹红烧肉的搭配永远不会过时,它温暖了胃,更温暖了那些在外漂泊的游子们的心。在这样的日子里,无论我们身在何方,心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呼唤:回家,吃红烧肉,吃馒头,过年了。”(《浓油赤酱红烧肉》)

“义乌是个好地方,南山巍岭北山高,金华火腿义乌造,亦出红糖亦出枣。”说到底,殿前是潘爱娟籍贯上的原乡,也是她精神上的故乡——精神还乡是潘爱娟美食散文的魂,而她笔下的唯美乡村不欺不诈、不卑不亢、不怒不怨,正是源于她对故乡朝圣般的情感。

义乌美食诞生于山水秘境、乡野村间,是义乌人勤劳、好学、耐苦、创新的精神观照。在我看来,潘爱娟表面上写的是民间美食,骨子里表达的却是对故乡、对乡村的无限热爱。

还有什么比对故土的热爱,更能见出一个人的品性?

食物疗饥,美食解忧。我一直相信,文学与美食的结合,是世间最美好的相遇。

《吃在义乌》所呈现的,与其说是美食,不如说是食物。与其说是食物,不如说是一个人对食物的记忆。与其说是一个人对食物的记忆,不如说是一代人对食物的认知。与其说是一代人对食物的认知,不如说是人与食物的关系。即使多么渺小的个人,也拥有人类的记忆。不管多么普通的食物,都是从历史长河中延续下来的,喂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食遍天下,最恋义乌。民以食为天,义乌是购物者的天堂,咋少得了一个“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