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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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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金华日报

全市首例劳务代偿 生态损害赔偿协议落地

日期: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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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消息(记者 俞夏冰)昨日,记者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获悉,我市生态环境领域首例劳务代偿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在金华开发区落地,为破解生态损害赔偿“执行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据了解,2022年3月以来,赵某雇用胡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于金华开发区苏孟乡一平房内,对废机油滤芯实施焚烧、拆解等处置行为,累计处置废机油滤芯约70吨。经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多项指标超标,违反《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涉案废机油、含油滤芯、含油包装物等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已造成大气生态环境损害。经司法鉴定评估,大气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共计29787元。

但调查得知当事人赵某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兼顾生态修复刚性要求,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坚持恢复性生态执法理念,创新采用劳务代偿替代传统货币赔偿,与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赔偿义务人赵某在婺城区城北街道红湖路社区开展生态环保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按每日300元折算抵扣赔偿金;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67天公益劳务,以社区出具证明为准;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务折算金额不足损害数额,差额部分以货币补足。赔偿义务人胡某以货币赔偿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自愿赔偿人民币9787元。

此次劳务代偿案件,是我市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践行“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原则的一次创新,既守住生态保护法律底线,又彰显执法温度,有效破解部分赔偿义务人经济困难导致赔偿难以落地的难题,实现生态修复、责任追究、法治教育三重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