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出生缺陷补充保险制度获全省推广
日期:01-30
本报消息(记者 金晓英 通讯员 郭方红)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第三批“三个推广一批”经验做法。其中,义乌市医疗保障局申报的《聚焦“一小”从生命起点防范因病致贫 义乌市创新出生缺陷补充保险制度》入选,成为全省医保领域民生保障创新的标杆案例。
作为全省首创的制度创新举措,义乌市出生缺陷补充保险项目由义乌市医保局牵头统筹,联合义乌市财政局、慈善总会共同出资,委托商保机构专业承保,构建起“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商保运作”的多元保障模式,精准聚焦孕产妇及新生儿群体,从生命源头防范因病致贫风险。
根据政策规定,孕产妇按优生优育要求在义乌完成常规产前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基础项目后,若遭遇缺陷流产、分娩出生缺陷活产儿、意外伤害身故等情形,相关孕产妇及其分娩的活产患儿可享受梯度赔付,保险金额最低1000元、最高可达5万元,为家庭减轻突发困境下的经济压力。
为进一步织密保障网络,去年义乌对该项目进行优化升级,扩大出生缺陷保障范畴,新增“动脉导管未闭”“卵圆孔未闭”“法洛四联症”“肺动脉瓣闭锁或狭窄”“主动脉瓣闭锁或狭窄”5种常见先天性心脏相关缺陷类型,受保障的出生缺陷种类从原先的24项增至29项,保障覆盖面与精准度显著提升。
该项目自实施以来,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惠及广大孕产妇群体,尤其为非义乌户籍及外籍人士提供了平等保障。截至目前,已为近4万名孕妇提供参保保障,其中非义乌户籍孕产妇占3/4(含外籍孕产妇350余人),累计完成赔付520多例,赔付总金额达150余万元,切实为遭遇困境的家庭送去保障与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