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枫
近日,有市民拨打12345(88900000)热线反映:金华开发区秋滨街道白露街上,有流动摊位每天宰杀活禽。按规定市区范围内是不能销售活禽的,希望相关部门取缔该摊位。
市区二环内禁止活禽交易
接到上述线索后,记者多次来到白露街走访,均没有发现宰杀活禽售卖的摊位。
10月30日上午9时许,记者看到,白露街靠近社路社区蔬果临时交易点附近路段,有几个卖蔬菜、熟食的摊位,但没有人宰杀活禽,也没有摊位销售杀好的肉鸡。记者问一名卖卤味的摊主,被告知销售肉鸡的摊位要到下午4时以后才会出现。
当天下午5时许,记者再次来到现场,白露街两边都已摆满摊位,形成一个颇具人气的马路市场。其中,销售鸡肉的摊位有三四个。这些肉鸡均已宰杀、褪毛,有摊主根据顾客需求,在现场切割指定部位。
记者问一名摊主,肉鸡是在哪里宰杀的?该摊主说,鸡是自家养的,都是在家里宰杀好后拿到这边来卖的。当问起有无活鸡现场宰杀,对方答复:“活鸡不让卖,有人来管。”
社路社区蔬果临时交易点进口处,有一个售卖鸡、鸭、鹅、鸽子的店面,均为宰杀好的禽肉。该店店主表示,市场里好多年前就不让卖活禽了。
活禽,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市农业执法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区二环以内禁止活禽上市交易,鸡、鸭、鹅、鸽子、鹌鹑……现场屠宰交易都是不允许的。目前活禽尚未纳入集中屠宰管理,但对规模养殖的活禽宰杀上市前都会进行检疫,养殖场会向市场方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信息追溯凭证等。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在限制活禽交易区域内设置活禽交易市场或者从事活禽交易活动的,在暂停活禽交易期间仍从事活禽交易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活禽交易市场举办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活禽交易市场外从事活禽交易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处理。
活禽交易管理涉及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农业等多个部门。相关人士认为,由于存在职能交叉问题,单个部门力量有限,想要形成有效管控,需要多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查处现场宰杀活禽行为。
公众应转变活禽消费习惯
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不仅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市貌,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部分市民受消费习惯影响,对现宰现杀活禽有消费需求,甚至认为“买活禽现杀更新鲜”,活禽交易现象屡禁不绝。
为什么要严管活禽销售?相关畜禽防疫专家指出,主要由于活禽销售传染病传播风险高,活禽身上可能携带禽流感病毒(如H7N9)、沙门氏菌等病原体,在售卖、宰杀过程中,病毒可通过飞沫、接触传播给人,引发发热、肺炎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2013年以来,我国多地出现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多与活禽接触相关;食品安全缺乏保障,流动摊贩售卖的活禽大多未经检疫,可能携带寄生虫、病菌,且宰杀环境脏乱,易滋生细菌;占道宰杀、售卖活禽,污水横流,污染周边环境,同时堵塞交通,易引发行人纠纷或交通事故。
规范活禽交易,是筑牢公共卫生防线的关键之举。专家建议,消费者应主动树立科学消费观念,选择经过严格检疫、安全可溯的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