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彰义
提到租房,不少房东和租客都感慨万分。
有人说,租房就像是一场“攻防战”——房东怕租客把房子弄得“惨不忍睹”,租客怕房东临时涨价、扣押金,甚至搞出“霸王条款”。
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推动租赁市场走向规范有序。我市房屋租赁市场有什么变化,房东、租客怎么看?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租房市场发生变化
9月23日,记者来到市区董宅社区、寺前皇社区城中村,不少租房信息公布栏上张贴着广告。一名房东说,早些年广告一张贴出去,最多两天房子就租出去了,现在过了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有人来租。
“房子不好租,租客的租房要求也提高了。”寺前皇社区城中村房东郭先生说,租客看不上结构不好的老房子,更喜欢装修好的电梯房。在寺前皇城中村,单间租金一般每月六七百元,有电梯的单间每月要1000多元。
租赁市场降温,租房面临着各种挑战,包括与租客的沟通、维护房屋的整洁、处理突发状况等。因此,图省事的郭先生将房子整体租给了一家公司,由公司对外招租。“我和公司各出一半钱,安装了电梯。公司每年给我10多万元租金,不用管理,旱涝保收。”
与郭先生一样,不少房东选择将房子租给“二房东”——专业租赁管理公司。房东缪兆贵以每年6万元的价格,将房子转租给专业租赁管理公司。他说,过去租房讲究的就是个“差不多”,只要位置还行、价格合理,基本能够成交。现在,租客不仅要看房子的装修风格,还要看家具、家电是否齐全,甚至连采光、通风如何都成了衡量标准。
记者还了解到,一些房东宁可让房子空着,也不愿意降价出租。
“上一个租客离开后,我发现墙面、地板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光修缮就花了一两万元。”市民范先生说,房子的租金不高,维修成本却超过一年的租金收入,还不如空着。
租赁纠纷多发在退租环节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房东与租客在退租这一环节上,往往容易引发矛盾与冲突。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大多数问题能够迎刃而解,然而,总有一些房东和租客因为退租问题而产生不愉快的纷争。
租客陈女士说:“租房容易,退租难。我就遇到过以各种理由克扣押金的房东,维权困难。”
她在市区田里小区住了近两年,按年一次性交清房租、物业费。今年7月,她要回老家工作,按照合同,提前45天告知房东要解除合同。但是,令她没想到的是退房前后遭遇了“提灯定损”。房东先后以电视机柜放置位置变了、马桶盖不好用、墙面油漆有磨损、柜门上有胶等为由扣钱。
“虽然中介帮忙验房时夸赞房子保持得干净、整洁,但房东一次次验房,一次次提出扣钱,连门上的胶没弄干净,都要扣我700元。”她说,租房涉及的押金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走诉讼程序耗时耗力,忍气吞声又心有不甘。截至目前,房东还在和她扯皮。
市民黄先生前段时间搬离星汇源著小区,与房东闹得很不愉快。沙发上有一个印子,房东就要他赔2000元。“家具是拿来用的,肯定有正常的磨损。”他说,3000多元一个月的房租,退租时房东以各种理由要扣钱。
租客退租,一些房东也遇到了烦心事。
市民方先生前期将房子租给一名外地女子。前两个月,对方在没有协商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搬走了,还向他讨要押金。
“不管什么原因提前退租,也得按照合同办事。”他说,按照约定,租客提前退租不返还押金。对方为此多次上门谩骂,让他烦不胜烦。
市民徐女士则因为房客退租后垃圾满屋的场景烦心。她说,第一次找的保洁员过来一看,当场打了退堂鼓。之后,她花了600元,请保洁员整整清了3天,才把房间里的垃圾清理干净。
各方期待新政落地利好
市民陆美仙这几个月一直在找一名租客的下落。去年下半年,对方与她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两三个月后就不见了踪影。对方只交了一个月的租金550元,押金800元。找不到人,又不能随意解除合同、私自处理对方留在房间的物品,让她很烦恼。
《住房租赁条例》让陆美仙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按照规定,欠租超过两个月且经催告仍不支付的,房东也可单方面解约。
9月23日,位于市区南苑小区的一家中介公司陈列着若干未标注地址的全新房源。
“自从新规实施后,业内对房源都很谨慎。”该公司经纪人张先生说,新规已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发布的房源图片必须与实物房源一致,严禁发布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房源信息。
此前,市民林女士在网上看中一套月租1800元的精致房源。中介在微信里信誓旦旦保证“实图实价”,结果到现场才知道是套路——“那套刚租掉,带您看更好的”,取而代之的是装修老旧的房子,报价却飙升到3000元。
新规实施后,她发现,网上一些不实房源悄然减少。“信息真实,猫腻就少,也节省了租客的时间。”
《住房租赁条例》为租赁市场乱象吹响规范化改革的号角,但从法律文本到实际生活,中间还有“最后一公里”。
记者询问了几家中介门店,门店都表示目前上级部门已经组织开会,但流程还未改变。市区中山路一房产中介公司的洪经理表示,现在用的合同范本各式各样,要等相关部门提供统一制式的合同。至于怎么备案,流程怎么走,也要等具体操作流程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