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建林 文/摄
秋季,市区不少住宅小区里种植的观赏果树挂满了石榴、青枣等,成为亮丽风景。为一饱口福,有些业主随意攀爬树木采摘果实。对此,有人认为,小区里的果树属于业主共享,业主当然可以采摘果子。然而,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金华开发区西关街道新世纪花园小区物业人员说,在不损坏果树的情况下,居民采摘几颗果子品尝,他们不会强行干涉。如果居民用力摇拽果树或爬上果树采摘果子,他们会上前劝阻。
那么,小区树上的果子熟了,业主能否自行采摘?
浙江凯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泽说,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小区内种植的花草果树等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小区果树结的果子,个人不能私自采摘,应由物业公司统一采摘,然后交由业委会分发给业主。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可由物业公司代分发,或放在小区门口或公共区域,通知业主品尝。这样既能避免因个别业主破坏性采摘造成果树被损坏的问题,也能杜绝私自采摘带来的安全隐患,共同营造、维护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