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放权赋能改革
日期:09-03
本报消息(记者 李晓艳)日前,为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我市印发《金华市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放权赋能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自8月28日起实施。
《方案》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政府为指导的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建立以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市场认可、企业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对有专业技术人才50人以上的科技型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职称评审权限应放尽放,逐步形成企业自主评审、政府创新评价和职业资格考试三者并行的企业人才职称晋升新格局。至2027年,全市新增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15000人以上,高级职称2000人以上。
《方案》共有3个方面10条具体措施,在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方面,提出加大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力度、改革企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合理组建职称评审专家库、优化企业评委会核准流程等4条具体举措;在企业人才职称晋升方面,提出贯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畅通优秀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明确“飞地”人才职称申报路径3条具体措施;在企业人才培养激励方面,提出加大企业人才奖励力度、优化企业人才培训制度、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条具体措施。
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方面措施旨在健全职称社会化评审机制,切实发挥企业选人用人主体作用,逐步推进企业人才评价使用相统一。《方案》明确,聚焦培育十条重点产业链,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科研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重点向链主企业倾斜。同时鼓励专业相近的企业联合组建评审委员会,鼓励专业水平高、影响力较强的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承接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获得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可自主制定评审标准,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
《方案》明确,获得技师资格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的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获得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等称号的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对上市公司、链主企业中的优秀人才达到一定业绩要求的,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飞地”企业人才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有一项在我市的,允许在我市进行申报,评审结果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
《方案》还明确,推进“职称—薪酬—岗位”联动机制,引导企业建立职称与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直接挂钩制度,对新晋升工程师以上的制造业人才,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专业培训,企业人才参与本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学习、培训、讲座等活动,可认定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重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高校博士到企业开展博士后工作,全职博士后顺利出站符合条件的可认定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