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九利
“后陈经验”发源于武义县,是我省基层治理体系的一项重大经验成果。在“后陈经验”20周年之际,从检察机关的视野,挖掘、总结“后陈经验”中的检察建议元素,为当下检察机关更好运用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后陈经验”中的检察建议元素
2003年,武义县检察院办理白洋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的职务犯罪案件,查明李某1999—2000年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与建设部门先后签订多份借地协议、补偿协议、临时用地协议,故意隐瞒协议内容,采用套开发票、以多收入少入账等手段,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所有财产5.79万元,构成职务侵占罪。另外,李某在协助政府从事国有土地征用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收受他人贿赂,构成受贿罪。经检察机关公诉,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一时期,该街道有多名村主职干部因经济问题被处理。
该案办结后,承办检察官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向案发村所在的白洋街道党委发出检察建议,除了分析引起该案成因,还提出四方面整改意见:一是把好用人关口,严防素质不高的人被选拔到村级主要领导岗位,消除违法犯罪隐患。二是加强干部教育,不断强化宗旨观念和自律意识。要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在内部要完善规章制度、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加强落实民主议事制度,防止大小事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说了算,要发挥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作用。在外部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和要求,做好村务政务“两公开”,公开要按时,内容要具体、细化,发挥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的制约作用。四是规范村级财务。
这份检察建议的核心是加强村务监督。制发这份建议前,办案人员走访相关部门,了解到更多问题。向当地党委发出检察建议后,围绕规范村务管理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事宜与街道党委进行沟通和跟踪。分管副检察长主动上门与街道主要领导就如何防范村干部职务犯罪进行对接,加强协同配合,促进标本兼治。
在武义县委的领导下,由该县纪委、民政局、白洋街道党委等部门牵头,针对发现的问题,白洋街道后陈村探索村务管理工作,于2004年6月18日首创村务监督委员会,并配套出台村务相关制度。2010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制度创新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后,全国60余万个村庄纷纷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2019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被写进《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后陈经验”中的检察建议元素
对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的启示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后陈经验”中的检察建议遵循这一重要职能定位,取得良好效果,“后陈经验”中的检察建议元素对当下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提供了借鉴和遵循。
启示一:坚持办案定位,做好“检察提”的文章。一份好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承载着检察机关强化监督职能、融入社会治理的价值追求,是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要发挥主动性,检察机关首先是办案机关,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有具体、生动、真实的特点,要认真谋划,积极提出建议,主动担当;要增强敏锐性,把洞察社会问题作为检察干警的基本素养和重要能力,深刻思考案件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除了法律问题,还有社会层面治理问题,要系统梳理,归纳总结行业特点、问题的成因和法治方面的需求;要注重针对性,紧紧围绕案件基本事实,聚焦实质性矛盾,直面群众的急难愁盼,梳理因果关系,思考解决之策,把可行、有效作为检察建议质效的根本标准。
启示二:坚持问题牵引,做好“群众议”的文章。从案件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实践中接受检验,是解决社会治理问题的有效路径。要注重“点”上问题的挖掘,个案就是“点”,要解剖麻雀,从个案中发现系统性问题,并以系统性思维统领,通过群众参与的方式推动解决;要注重“面”上问题的发现,从个案到类案,个别到系统,在案件中发现问题后,要由此及彼,把检察建议作为“钉子”,立足“群众议”,汇聚更多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要注重“点面结合”的深化,注重融入群众首创精神,把检察建议发现的问题作为切入点,通过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充分了解案件的内外情况,发现和总结更多问题,并加强与党委、政府对接,推动问题得到实质解决。
启示三:坚持长效长治,做好“制度立”的文章。制度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和持续性的特点,要立足长效长治,加强制度供给和保障。要解决为什么建制度的问题,在发现系统性问题后,要着力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聚焦问题,从政策制度审核把关,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管理、跟进监督,确保整改有效,助推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要解决怎么建制度的问题,加强部门协同,在党委领导下,推动机制性解决,这也是“后陈经验”检察建议的重要启示,坚持党委领导,实现部门之间的互通共联、优势互补;要注重制度的成效问题,检察建议不能只注重回复,更要注重回复的质量,立足长效长治,通过具体案件“由点带面”,形成有效的制度成果,形成针对性的解决问题方案。
启示四:坚持持续跟进,做好“回头看”的文章。制发检察建议不是目的,核心是解决案件中暴露的社会问题,而社会问题的解决要实现工作闭环,做好“回头看”。要注重工作衔接,制发检察建议后,不能一发了之,而应跟进沟通了解情况,加强解释说明,增进理解、形成共识,汇聚共同解决问题的正能量;要注重工作进展,检察建议针对的是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具有复杂性、系统性、反复性,解决过程中有许多难题,检察机关要利用和发挥在办案中掌握具体情况的优势,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加强协同共治,共同推动问题系统解决;要注重成效,检察建议不能回复了之,要注重检察建议回复的质量,“回头看”针对的核心是质量,是对检察建议落实成效、整改是否到位的检验,也是检察建议实现“闭环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要遵循高质效办案标准,以实现有效治理为根本尺度。
(作者系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