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晶晶) 6月17日上午,上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总结换届以来消费维权工作成效,谋划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区下一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明晰路径。
自2025年9月新一届消保委成立以来,我区深耕基层治理,构建“枫桥式”消费维权体系,累计受理调解12315平台消费者投诉176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1余万元;持续扩容放心消费创建矩阵,新增中消协平台入驻企业16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200家。
为激活区域消费活力,今年3月,区消保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举办首届“3·15放心消费嘉年华”暨上虞优品推介会,汇聚80余家优质经营主体参展,3天现场销售额突破77万元。同时,区消保委不断壮大消费志愿调解队伍,统一规范义工标识,组织志愿力量参与大型普法、现场纠纷调处;今年4月完成办公场所搬迁揭牌,机构正式进入实体化、常态化、专业化运行阶段。
会议现场,全体委员依次审议并表决通过《绍兴市上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绍兴市上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投诉分流处置工作规范(试行)》,标志着上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下一步,区消保委将联动法院、公安、市场监管及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多维消费维权共治体系,持续优化全域消费环境,以扎实有力的维权工作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