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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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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上虞日报

房屋出租新规实施后首张罚单落地

日期: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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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新闻·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孙海燕) 以为只是多住了一个人,问题不大?结果罚单先到了。自6月1日《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上虞公安开出新规首张罚单,给不少抱有“侥幸心理”的房东敲响了警钟。

  “你们这里住了几个人?”近日,章镇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出租房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处已经登记备案的房屋有些不对劲。登记备案时明明只有一名租客,可屋里却走出来两个人。面对民警的询问,房东还一脸无辜:“我以为就多住一个人,没啥关系?”

  正是这个“多住一人没关系”的想法,让这位房东“栽了跟头”。鉴于房东配合检查、认错态度良好,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根据新实施的《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租住人员变化信息,属于违法行为。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这名房东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人需在房屋出租或租住信息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治安信息。逾期未报者,公安机关将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上虞公安提醒,规范登记不仅是为了方便管理,更是为了保障房东和租客双方的权益。万一出现纠纷或治安案件,准确的登记信息就是最好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