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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上虞日报

一份公证书保住一条生产线

日期: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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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1版:一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冯楠) “多亏公证处及时介入,帮我们把这批设备从被查封的边缘拉了回来。”近日,面对厂房内一套完整的生产线,我区一家纺织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而就在不久前,该公司作为厂房出租方,与承租企业因债务问题陷入僵局,生产线随时面临被查封、拆解的风险。公证机构通过“以物抵债”协议公证及现场设备清点保全,成功化解了这场可能导致停产、资产流失甚至多方诉讼的复杂纠纷。

  受市场波动及经营不善影响,承租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已无力继续支付租金和水电等费用。双方协商后决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将其一层的生产设备作价200万元抵给出租方,剩余款项分期偿还。然而,上虞公证处正准备介入时,承租方位于另一层的设备已被法院查封。“如果处理不好,我们这批设备也很可能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或擅自转移,到时候想恢复生产就难了。”作为出租方,该纺织企业负责人内心忐忑。

  面对设备权属不清、价值难以认定、潜在司法查封三重风险,上虞公证处迅速制定“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保全证据”的组合方案。针对原租赁合同中的“设备质押”约定,公证机构将其转化为双方确认的“以物抵债”事实行为,强化了出租方对设备的实际控制权,弥补了“动产质押”缺乏对抗第三人效力的法律短板,从源头上防范了权属争议。

  随后,公证员深入车间,对定型机、拉幅机、染缸等主要设备逐一核对、拍照、录像,将200万元抵债金额落实到每一台具体设备上,避免日后产生“货不对板”或数量短缺的纠纷。同时,上虞公证处在协议中专门注明出租方“尚未收到法院查封通知”,以公证书的时间戳证明这批设备在查封前已合法转让。

  也由此,一纸公证实现了多重效果。对出租方而言,公证书赋予了以物抵债行为强有力的证据效力。即便承租方日后反悔或其他债权人主张权利,出租方也可凭公证书及设备清单,有力证明自己是200万元设备的合法受让人,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资产,以非诉讼途径实现债权。

  对生产经营而言,设备得以原地封存并移交出租方管理,保住了生产线的完整性。出租方可迅速寻找新合作伙伴或自行投产,避免了司法拍卖可能带来的设备拆散、闲置生锈甚至企业彻底关停的后果。对纠纷化解而言,原本需要漫长诉讼、评估、拍卖的债务问题,在公证这一非诉渠道上快速解决,节省了诉讼费与律师费,更赢得了宝贵时间。

  “公证,不光见证了合同的签署,更守住了生产力。”该纺织企业负责人不由感慨。对此,承办公证员进一步解释:“通过‘提前审查、现场监督、全程留证’的一站式服务,公证处在法律框架内帮助企业完成了资产重新配置。对于面临类似困境的企业,用好公证这一法律工具,往往是化解危机、保全资产的好办法。”

  上虞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聚焦企业账款清收、债务处置、资产租赁等痛点难点,充分发挥赋强公证、保全证据、权属变更公证的制度优势,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