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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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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上虞日报

村口小店卖风油精竟藏违法风险

日期: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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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新闻·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赵晶晶 通讯员 徐卉) “老板,有风油精吗?”被蚊虫叮咬、头昏脑胀时,到村口小卖部买一瓶风油精应急,是不少市民习以为常的举动。然而很多人不知道,这个看似平常的消费行为,背后竟暗藏小店违法风险。近日,区市场监管局丰惠分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一家农村小卖部的货架上,摆放着几瓶风油精,店主因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擅自销售,涉嫌无证经营药品。

  据悉,执法人员在丰惠镇一家农村便利店例行检查时,在货架角落发现了几瓶不起眼的风油精。当执法人员向店主询问是否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店主满脸困惑地表示:“这就是防蚊虫、提神的小东西,家家户户都在用,怎么还要专门证件?”

  店主的困惑,正是不少农村经营者的典型误区。记者了解到,在大众印象中,风油精、清凉油与普通日用品无异,但从法律界定来看,风油精属于乙类非处方药(OTC),其包装上标注的“国药准字”批准文号,明确了其药品属性。作为药品,风油精的进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范和环境要求,并非普通商品可随意售卖。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若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难以保障进货渠道正规、储存条件达标。一旦药品过期、变质、失效,消费者使用后不仅无效,还可能引发不良反应,甚至流入假冒伪劣产品,危害身体健康。

  考虑到该店主并非主观故意违法,涉案风油精数量极少,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丰惠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下架所有风油精产品,最终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这场“虚惊一场”的检查,也给店主补上了一堂印象深刻的药品安全法治必修课。

  这一案例为广大农村小卖部、便利店经营者敲响警钟。不少店主觉得顺带卖几瓶风油精、万金油是“方便村民”,殊不知已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将面临高额罚款。区市场监管局提醒,药品不是普通商品,无证销售即违法,广大经营者切莫因小失大,触碰法律底线;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请选择正规药店、医疗机构,认准包装上的“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切勿在小卖部、杂货店等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的场所购买药品,切实守护自身用药安全。